股东协议书

时间:2024-09-18 16:29:06
股东协议书集合九篇

股东协议书集合九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股东协议书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股东协议书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股东协议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丁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 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 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 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 ……此处隐藏8021个字……损失。

第七条 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

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或与履行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事宜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原告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公司、公证处各执_____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确认并签署

甲方: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东协议书 篇9

企业名称(以下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企业名称(以下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企业名称(以下称“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根据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向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章 公司的股权

第二章 公司的股权

第二条 股权转让前,目标公司各股东的股权比例为:

1、甲方为_______%。

2、乙方为_______%。

3、丙方为_______%。

4、丁方为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丙方。

第四条 股权转让后,丙方占有目标公司_______%的股权。

第三章 转让价款

第五条 丙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的转让价款分别为:

1、丙方应向甲方支付受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_%股权的转让价款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_______)。

2、丙方应向乙方支付受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_%股权的转让价款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_______)。

第四章 支付期限及方式

第六条 丙方应按下列期限及方式分别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

1、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本协议第五条所确定的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2、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本协议第五条所确定的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五章 变更登记

第七条 甲、乙、丙三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办理完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转让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如下:

1、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收取股权转让价款。

2、承担股权转让过程中应当由自己承担的税费。

3、在约定的期限内负责办理完整股权转让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在本协议签订后,股权转让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整之前,不得利用其股东的地位从事任何损害受让方权益的活动。

第九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受让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如下:

1、按其股权比例分配利润。

2、按其股权比例委派董事会成员。

3、依法转让其所持有的出资额。

4、在目标公司终止后,按其股权比例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权利。

6、承担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应当由自己承担的税费。

7、遵守公司章程。

8、不得抽逃出资。

9、《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义务。

第七章 转让方陈述

第十条 转让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其转让的股权作如下陈述:

1、甲、乙任何一方转让给丙方的股权均无任何权利设定或纠纷。

2、甲、乙任何一方作为本协议之外的当事人所签订一切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都不存在导致本次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

3、甲、乙任何一方的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已取得本方有关部门或机构的批准、授权或表决同意,该行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方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因本方内部行为而导致本次股权转让的无效。

4、签订本协议时,公司未以其公司资产或信誉作出抵押、质押或担保。

5、公司无不良债权及或然债务。

6、签订本协议时,目标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已经全部提示,并保证如实入账纪录。

7、本协议生效之前目标公司的账外债务,由股权转让之前目标公司股东按各自持有股权比例承担。转让方保证上述陈述的真实性,否则丁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乙方应为其虚假陈述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协议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实际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若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被确认为无效的,转让方除应将已收取的转让价款退还给受让方外,还应按转让总价款_______%的标准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受让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若转让方无法在本协议第五章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整股权转让的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转让方应将已收取的转让价款退还给丙方,并按转让总价款_______%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四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协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章 协议的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加以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持_______份,目标公司存档_______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_______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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