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廉洁承诺书4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承诺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承诺书在写作上有一定的规范。那要怎么写好承诺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廉洁承诺书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按照《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的要求,本人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向组织承诺:
1、注意社会影响,严格控制操办规模,不滥发请柬、大操大办,不采取事前预请、事后续请、化整为零、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2、不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参加婚丧喜庆事宜。
3、不借机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等。
4、不在操办中私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办公场所,不在正常工作时间请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5、不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报销有关费用或承办婚丧喜庆事宜。
6、不搞庸俗迷信,不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搞有损社会公德、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庸俗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 如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违反以上有关规定,本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单位及职务: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为认真贯彻我会“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工作精神,落实我会强化工作作风建设要求,本人结合岗位职责,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整治“四风”相关文件,严格遵守本会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规定要求,全心全意为来访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牢记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办事,认真受理业务范围内事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端正服务态度,努力做到“五个不让”: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冷遇,不让工作事项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出现,不让机关形象在我这里受损。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提升自律意识。廉洁奉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工作时间不擅离岗位,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自觉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重要文件资料。
四、本人自觉接受监督。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月日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做到廉洁从政,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做出以下承诺:
(一)带头严格执行党政机关经费管理规定。不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不用公款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土特产品、纪念品、年货节礼等,不出入私人会所,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不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
(三)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违规配备公务用车,不超标准接受公务接待,不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
(四)带头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跑,官要官”,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五)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不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不搞特权;
(六)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规定,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财政预算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廉洁从政。
以上承诺我们将严格履行,并自愿接受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承诺人:费光宇、孟立儒、王磊、
李智渊、杨立民、王明春
根据淳安县中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杜绝医药耗材购销中的.“回扣”和“提成”等不正之风,积极配合贵院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维护本企业的信誉和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一、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营销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违规行为。
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要严把供应质量关,确保所供应的药品和器械的质量,按采购合同要求供货。
三、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不得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不得以旅游、考察、宴请等各种名义和形式进行促销;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医院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劵和其他物品等,或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医药耗材销售人员,不得进入医院有关科室及诊疗场所向医师、药械人员、部门及领导推销产品;不向医院工作人员查询药品耗材的进、销、存量和使用情况;不以任何形式和方式统计处方。
五、需要举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宣传,学术讲座、会议、外出学习和参观等活动时,必须报医院纪检、医务科备案,由分管院长和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不得私自邀请医院职工参加上述活动。
六、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供应方给医疗机构的捐赠,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必须积极配合医院对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购销中有无商业贿赂的调查。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们愿意接受停药、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数据库等处理,直至停止业务往来,以及执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医院纪检部门,一份存经营单位。
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经销企业承诺代表(签名):
日期:
文档为doc格式